海航今日发布“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声明”,声明称,2021年1月29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我集团破产重整。
海航集团表示,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声明
2021年1月29日,我集团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我集团破产重整。
我集团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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