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千万元”级扶持企业治污,重奖金融创新!
来源: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千万元”级别扶持企业治污
污染处理设施提标升级项目最高予以1000万元支持
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记者从2021年第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出台《关于积极服务企业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资金措施》,重点针对当前大气臭氧治理、污染源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业入园等问题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服务企业切实解决环保困难。
在加大帮扶企业污染治理方面,《措施》提出:
支持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实施的污染处理设施提标升级项目,特别是“散乱污”企业监管、点源面源污染防治以及处置涉疫情的高感染性废物等方面,可按不超过建设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实施的污染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按不超过建设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予以支持。在支持工业企业入园发展方面,《措施》提出,鼓励已建成投产企业自愿将整体或配套污染车间搬迁入专业产业园,并且配合园区实施统一管理。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补助,按企业原环评批复日排放水量指标,一次性奖励500元/吨;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奖励。针对市民关切的施工噪声问题,《措施》提出,支持建筑企业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市生态环境部门可按建设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予以补贴。聚焦长远目标,《措施》还提出数个“千万元”级别的扶持方向,如:
对污染防治、废物减量和生态环境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可按不超过建设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支持;支持自愿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对效果明显的,可按不超过建设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支持;对促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监测技术发展、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建设和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的项目,可予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2550万元重奖金融创新
深圳金融创新奖专设深港项目促合作
与此同时,记者还从《公报》中获悉,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调动我市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开展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深圳金融产业发展。
据悉,金融创新奖奖励总金额为2550万元。根据《评选办法》,共设置推进奖、贡献奖、特色奖等三个系列奖项。
推进奖用于奖励中央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在推动本市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设奖项3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0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万元。贡献奖用于奖励相关申报主体在金融产品、技术、工具和服务等方面的金融创新项目。设奖项50名,其中,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万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15名,奖金各30万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15万元。
特色奖用于奖励相关申报主体在年度金融重点专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设奖项14名,其中,一等奖2名,奖金各80万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8名,奖金各30万元。
此外,《评选办法》规定,为促进深港金融深化合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在不增加奖项总额和奖金总额的条件下,在贡献奖名额中单独划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专门用于奖励深港金融合作创新优秀项目。
据悉,深圳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设立“金融创新奖”,有超过2000个项目参与评选,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项目脱颖而出,并在全国得到复制推广,有力促进了全市金融业跨越式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增强奖项的导向性,体现深圳金融创新活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开展修订此前评选办法形成了此次新版《评选办法》。《评选办法》自2020年12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原《深圳市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奖评选办法》(深金规〔2017〕2号)同时废止。
记者 / 李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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