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行业整肃:斩断个人金融数据“变现”黑手


来源:贝果财经   时间:2021-01-02 07:39:11


数据行业整肃:斩断个人金融数据“变现”黑手

本报记者/郑瑜/张荣旺

2020年以来,各家金融机构都在加速线上化业务转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基于大数据的线上精准获客与风控需求增加,大数据公司更显不可或缺。

这些第三方大数据公司掌握着海量的个人信息,号称可以深入精准地了解个人,通过尽可能多的维度来帮助金融机构在个人信贷上进行风控,既是金融机构立足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一环,也是个人信息甚至隐私泄露的重灾区。

可喜的是,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已经引起各界高度重视,在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正在不断完善的大环境下,数据行业即将迎来重整。

科技与金融渗透中发展

隐身在网贷平台、金融机构身后的第三方大数据风控公司开始走入公众视野。而掌握的民间数据主体远远不止这些,还有背靠各个商业场景的互联网平台。“行业除了第三方大数据公司,还有像互联网巨头这样闷声赚钱的,赚业务的钱。”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解决方案经理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曾撰文表示,“无论是互联网企业还是新金融机构,都面临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使用问题,数据来源主要有两个:自身平台产生与购买其他公司信息。前者需被采集人同意,后者风险更多。”

这些科技公司正在慢慢渗透进金融机构的营销、信贷环节。

日前,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发表演讲表示,“目前,各国法律似乎还没有准确界定数据财产权益的归属,大型科技公司实际上拥有数据的控制权。”

有监管科技专家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市场对数据商业化的定位并不清晰,他认为其服务类型按照跟金融的相关性可以分为四个圈层:最外层的是数据服务,它仅提供原始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服务。它们的信息获取方式往往分为通过社会公共资源查询、利用免费服务获得用户行为数据、行业黑产非法爬取或盗取用户数据,以及收购由于传输技术不规范所导致用户沉淀数据,比如在用户使用输入法或者搜索引擎时留下的数据。

“第二是信息服务,为机构提供算法、加工数据、数据治理服务,将海量的基础数据变为商业判断。但此类服务就单个信息科技项目而言,成本相对较高,经济价值相对有限。第三方数据公司往往希望通过这种服务,获取金融机构数据,而金融机构又不愿意对外共享数据,落入尴尬境地。目前行业寄希望于通过联邦学习解决此难题,但是要让金融机构认可分析结果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上述专家看来,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是信用中介与金融中介。“数据服务和信息服务都是苦力活,商业环境并不成熟,提供数据的服务成本太高。于是互联网企业普遍选择将数据运用到商业场景之中,比如互联网存款、消费金融、小额贷款。首先免费提供APP或服务,免费获得用户海量的数据,然后利用这些数据对用户进行画像,找到用户消费需求,将购物、外卖、电影等商业场景方引入,对用户进行精准营销。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若用户暂时没有能力消费,再嵌入消费金融服务。利用渠道优势与不具备获客能力的中小金融机构合作联合贷款助贷分润,或提供第三方担保服务。”

乱象:数据的灰色“真空地带”

第三方数据公司经历野蛮发展,积累了海量数据,但是数据来源合规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中无人探究。自2019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大数据行业进行整顿,爬虫业务成为风口浪尖,数据来源合规引起广泛关注,对于第三方数据公司而言,大量数据接口关停,数据成本急剧攀升。

数据行业从业人员表示,对于多头共债数据,数据源实际上来自金融机构的调用。“机构数据调用还需要付费,对于金融科技公司来说一本万利。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数据的合规性存在瑕疵。金融机构的客户并未授权,让金融机构把借款信息再次提供给其他金融机构。”

在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不断收紧的压力下,一些掌握数据的公司正在想方设法快速变现。

记者调查发现,在市场上更有开始直接出售个人信用报告获取利润的助贷机构旗下数据公司。报告涵盖个人网贷痕迹、风险信息、黑名单检测等维度。

山东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欧永生告诉记者,助贷机构售卖个人信用报告是严重背离监管的行为,相关机构依法从事征信活动,信息主体的权利保障才会有基础。

“合规的数据服务盈利微薄,甚至不赚钱。首批个人征信牌照试点的企业之一直到2017年都在亏损。”有从业者如是说道。

从记者拿到的某数据公司提供报告来看,其维度包括消费需求、财富估值等数据。

“目前未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的公司开展数据业务,合规依据主要来自于用户授权。若公司与关联公司共享数据,也需要获得授权。”有关注数据安全领域的律师强调,在数据来源多元的情况下,信息授权链条被拉长,权责较难理清,合规性更为堪忧。

可以看到的是,目前一些机构隐私政策中已经补充了要求客户授权信息与合作伙伴使用、整理等条款。

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副教授陈玉玲认为,一些机构隐私政策中虽然告知用户会将收集来的信息与关联公司和授权合作伙伴共享的条款,但由于“关联公司”“授权合作伙伴”“必要的个人信息”“共享”等词汇过于模糊和宽泛,容易导致用户的个人敏感数据被无限制的传播、复制和利用,出现擅自披露、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发生。

除此之外,上述报告维度甚至涵盖用户相关的海关信息、房产车产、航空舱位、铁路出行坐席等级以及婚育状态等非公开信息。

这些民间数据公司为何会掌握如此多维的用户信息?是否是从政府部门渠道获取查询授权?

“第三方数据公司民间机构缺乏资质,直接对接政府部门(比如交通部门、车管所等)数据源,获取大量信息可能性很低。大概率是与票务公司、航空公司进行合作,获取数据。那么这些数据的获取、来源合规性是存疑的。即便是获取了用户的授权,但是数据本身也不存在于第三方数据公司的体系之内。”律师表示。

“目前数据使用方式可以分为白色、黑色、灰色领域,白色领域是授权合理采集,自己合规使用的数据。黑色领域是个人隐私数据过度采取、非授权爬取,个人数据窃取、内部人士泄露机构所掌握的个人数据、个人数据滥用、数据倒卖。”有资深专家指出,但是基于原始信息提供加工过的数据,如“是与否”形式数据仍处于相关模糊的灰色领域。”

重拳:严格处罚违规行为 加快立法

与此同时,监管也正在不断加码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管理,对违规行为重拳出击。

2020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APP服务单位386个,其中,97个APP被予以行政处罚,192个APP被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51个APP被下架、停运。

关于金融信息安全,2020年5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开始正式公布首批拟备案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名单,目前已经公布了三批,127款应用入围备案名单。同月,银保监会官网披露9张罚单,涉及6家大国有行及两家股份制银行,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罚共计1970万元。

在明确规范与立法支持方面,2020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就个人金融信息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出了规范性要求。5月,《民法典》在人格权编中设“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专章强化个人隐私权的保护。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对数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要求开展数据活动必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10月,《中华人民共和过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大学金融智能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刘新海表示,目前数据监管的主要思想是合规,而不是完全限制数据的使用,所以数据公司需要找到满足数据监管的商业盈利模式。“数据行业短期内或会遭遇一些瓶颈,数据公司需要应对和适应数据监管的挑战。但未来还是有大的发展,因为数据要素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配置,而且数字经济越来越多的数据产生,越来越多的应用需求,需要高效、成熟、合规的数据行业来支撑。同时,数据行业也会逐步分工细致,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此外,数据产业还需要技术和商业模式方面的创新来推动。”刘新海表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2月2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陈雨露表示,下一步,会根据国家将要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新的法律,及时推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以更大的力度来规范个人信息在金融领域里的依法合规使用,切实维护好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当前根据最新风向判断,金融监管期望尽快明确各方数据权益,推动完善数据流转和价格形成机制。与此同时,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后不久,第二张个人征信牌照呼之欲出,向市场释放出积极信号。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婕表示,完善的立法是个人信息保护法治环境的基石。除要解决现有立法分散、执法权力不统一、保护规则较为笼统等问题外,还应重点把握好立法定位,解决数据要素有序流动的制度性障碍问题,适应我国现阶段数字经济的发展要求,适应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趋势,注重个人、政府和企业三位一体体系下的利益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各部门也要结合职责,进一步细化各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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