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卫健委: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的医改方面在“十三五”期间均有突破
1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副司长薛海宁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的医改方面在“十三五”期间均有突破。
四川省全面实施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绩效考核,消除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空白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达标率达到百分之百,探索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陕西加快推行按病种为主的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所有地市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陕西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和转岗培训,提高乡村医生补助。
青海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省级公立医院选派业务骨干援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省级统筹和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并且将全省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的病种统一规范到26种,增强了门诊的保障能力,居民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比下降到24.9%。
宁夏对全区公立医院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绩效,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联体县级医疗专家技术和服务向基层流动。宁夏统筹推进医保结算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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