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妻子应莹:离婚案莫名消失 对徐翔违法所得金额有质疑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时间:2020-11-24 20:39:24


关于离婚案和青岛中院资产甄别的一点进展

来源:应莹

一、离婚案的进展情况

自2019年3月20日我向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提出和徐翔的离婚诉讼,经历2019年8月底到青岛城阳监狱开庭,在徐翔和我都当庭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原定于2019年11月7日的宣判因故取消并延期。

2020年5月8日,我的律师再次接到12368短信通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之规定,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

律师告知我,此次延长审理期限的时间应该是6个月。今年10月份,律师与法官取得了联系,法官告知系统中审限到期是11月12日,可是到今天为止我和律师都未收到黄浦法院的任何通知。在此期间,我的律师曾多次致电法院,均未得到有效的信息。

我认为黄浦法院至少应该给我一个说法,到底是判决还是延期,可如今这个案子凭空消失了,连处于什么状态都问不到,太莫名其妙了。

二、关于青岛中院的资产甄别进展

今年5月20日我和斯伟江律师、吴布达律师一行三人到青岛中院沟通,青岛中院主办法官首次表态,资产甄别接近尾声,属于家庭成员的合法资产予以返还。9月2日,我与律师再次到青岛,主办法官再次强调,资产甄别进入尾声,确定“徐翔本人违法所得已经全部追缴;资产甄别进入尾声;依法保护应莹的合法权益”。

主办法官明确说“资产甄别工作会在年底结束,很有可能提前”,我确信这话是没有听错的,而且我也有律师在场做证。

9月底,青岛中院再度通知我到青岛去取法院查封冻结资产清单,当我到达后,青岛中院非但没有给我资产清单,反而强调说我上次听错了。法院说资产甄别“争取”在年底前结束,并有可能提前,法院多次强调“争取”二字,并重新让我做了一份笔录,同时要求我以后以书面形式与他们沟通。

在此基础上,10月19日,我将需要解答的问题打印成文,以EMS的方式快递到青岛中院,并一式七份分别递送给主办法官和青岛中院院长、副院长,10月21日,短信提示全部签收。

11月13日,我和办案法官联系时法官说她并未收到快递文件,虽然我询问邮政快递有不同的说法,但我还是重新在微信上将此文件转发给办案法官,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一个资产甄别工作持续数年,最后还要通过文字游戏来拖延时间未免儿戏,我希望青岛中院能切实履行职责,尽快完成资产甄别,对我以及其他的案外人有个交代。

三、关于青岛中院划扣资产的疑问

青岛中院的主办法官曾告诉我,徐翔案要办成铁案,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可是法院到底查封、扣押、冻结了我们家庭多少资产?又划扣了多少资产?这些划扣的现金是否都在青岛中院账上?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上次青岛中院办案法官非常含糊地回复我说:“划到我们法院账上的钱在我们法院这里。”“在我法院账上的钱会依法处置”,言下之意,有些钱确实是不知道去哪里了?

我问法官,那法院到底划扣了我们家多少资产?法官说,到执行阶段了会给你法律文书。那什么时候甄别结束移交执行?争取年底结束。

说实话,我现在都担心,到12月份,青岛中院会告知我说,他们说的年底是2021年年底……

四、对徐翔违法所得金额的质疑

对于徐翔案的判决,徐翔本人虽然认罪认罚,但我本人是有意见的,这也关系我本人的切身利益。

根据判决书和审计报告,徐翔单独违法所得71亿元的认定,实际上是将案外人(本案共同犯罪三被告人之外的人员)获得的数额也纳入进来,其中主要包括泽熙系对外公开发行信托产品的所得,用我们家庭的合法财产去抵扣其他投资人的实际已赎回的信托产品的非法所得,这样的做法违背了罪责自负的刑罚基本准则。

而扣除这部分的非法所得,徐翔个人的违法所得是60亿元。

今天我将这些问题贴出来,这次青岛中院总能看到了吧,我希望他们能给我一个答复。谢谢大家的关注。

附:10月19日《应莹就徐翔案资产甄别问题致青岛中院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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