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00921-HK)公布,于2020年11月19日,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浙商银行第12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浙商银行第12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相当于约118,382,423港元);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浙商银行第13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浙商银行第13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相当于约118,382,423港元);及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浙商银行第14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浙商银行第14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相当于约591,912,113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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