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2019年法人机构经营评价:中法人寿为D 15家为C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时间:2020-11-30 11:40:43


原标题:A类公司寿险、财险各18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出炉!

来源:保险文化

明天

2019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出炉

每到周末就有大事发生。

11月27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一则重磅公告引发业内外关注,公告内容即2019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

本次公告的保险公司共有159家,其中:财产险公司79家,人身险公司80家。财产险公司A类18家,B类55家,C类6家;人身险公司A类18家,B类52家,C类9家,D类1家。

从评价结果看,有98家公司的评价类别与上年一致,52家变化幅度为一级,另有9家公司首次参与评价。

其中,财产险公司类别上升的有12家,下降14家;人身险公司类别上升的有14家,下降的12家。

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方面

《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于2015年8月由原保监会下发,是保险公司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营评价体系和保监会此前发布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分别从经营效果、服务水平和风险状况三个不同的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

经营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个方面评价保险公司的经营效果;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销售、承保、理赔等保险消费者直接感知的服务环节评价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分类监管则是从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拥有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来评价公司的风险状况。三套指标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一起构成了“三位一体”完整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共同促进保险业防范风险、科学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经营评价体系中,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者的权重分别为30%、50%和20%。

具体来看,速度规模反映保险公司的发展态势;效益质量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社会贡献反映保险经营的社会效益,是保险公司发挥保险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

经营评价体系包括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两个层面。为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经营评价指标全部由定量指标组成。法人机构层面,产险公司评价指标为12个,寿险公司评价指标为14个;分支机构层面,产险公司评价指标为10个,寿险公司评价指标为13个。

根据评价结果,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类,A类公司是经营状况优良的公司;B类公司是经营正常的公司;C类公司是经营存在一定问题的公司;D类公司是经营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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