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下创业板被否第一家!6000多万利润,实控人认定被质疑
来源:IPO头条
11月11日,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44次审议会议召开,共有3家企业首发上会,最终2家获通过,1家被否。
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申请被否决,是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以来第一家被否决企业,同日上会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则成功过会。
自2020年7月13日至今,创业板上市委共审核128家IPO企业,126家获通过,1家取消审议,1家被否,通过率为98.44%。其中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暂缓表决,而北京华奥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安排在7月28日的第九次审核会议上审核,因出现重大事项被取消审核。
成立于2000年7月的网进科技在2016年12月2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7年8月25日挂牌新三板,2018年4月11日摘牌,2020年6月29日创业板IPO获受理。本次IPO公司拟融资4.6亿元,保荐机构为方正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律师事务所为天禾。
网进科技立足于智慧城市行业,以自主研发的一系列软件产品及物联网应用平台为支撑,围绕城市运行、社会治理和安全管理的核心领域,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客户提供项目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是一家专业的智慧城市IT服务商。
2017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3亿元、3.89亿元、4.36亿元和4,527.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589.16万元、5,793.82万元、6,726.84万元和99.35万元。
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4,527.68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减少 1,758.40万元,降幅为 27.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9.35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293.04 万元,降幅为 74.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1.31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减少 121.08 万元,降幅为 54.44%。
区域市场集中风险
公司江苏省内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34%、99.26%、99.24%和 92.08%,昆山市内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38%、96.90%、97.07%和91.86%,公司的区域市场集中度较高。
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比例超过 50%或者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2020 年 1-3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999.62 万元、25,748.47 万元、28,343.34万元和 2,855.55 万元,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为58.71%、66.27%、64.98%和 63.07%。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昆山市公安局(含下属分支机构)都是第一大客户,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21.44%、41.81%、37.73%及28.51%。
核心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承接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覆盖面广泛,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设备及材料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3,775.63 万元、6,626.63 万元、7,185.19 万元和 746.43 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15%、36.81%、41.10%和 45.28%,核心供应商较为集中。
第一大股东持股34.48%,没有被认定为控股股东
目前公司股东6名,2名自然人加4家企业,其中第一大股东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48%,比第二大股东潘成华的持股比例25.86%高了8个百分点以上。昆山国资办持有文商旅集团100%股权。
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曾用名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认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第二大股东潘成华。
招股书披露:潘成华先生直接持有并控制网进科技 25.86%的股份,作为黑角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网进科技 18.97%的股份(其中 10.81%的股份为潘成华间接持有),通过与黄玉龙、敦石投资、和丰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控制网进科技 20.69%的股份,通过上述方式合计控制网进科技65.52%的股份,为网进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潘成华,男,1973 年 11 月出生,2005年 9 月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对江苏网进询问的主要问题如下: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黄玉龙、张亚娟和潘成华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其资金往来和纳税情况等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理由是否充分,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并有两名来自文商旅集团的人员担任董事,其中一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文商旅集团为昆山市国有独资企业,报告期发行人 90%以上销售收入来源于昆山市智慧城市建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文商旅集团被认定为对发行人既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理由是否充分。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11日晚间发布《关丁终止对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对网进科技IPO被否原因进行了说明。
按照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既有规则和程序,网进科技创业板IPO首发申请未能获得通过,是创业板实行注册制下的第一家,但肯定不是最后一家,随着创业板注册制审核逐步推进,包括IPO被否在内的各种情况逐渐出现,也是市场化的体现。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融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