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科学有效的监管有助于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   时间:2021-02-09 08:40:39


原标题:科学有效的监管有助于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出台,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涉及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规则作出细化规定。

得益于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同时,平台经济领域的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限制竞争、价格歧视等一系列涉嫌垄断的问题随之而来。

互联网平台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任何经济活动都要处于监管框架下。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经济工作之一。就在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科学有效的监管是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行业,平台经济也不例外。但相比传统行业,平台经济有其特殊性,在反垄断监管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待解。因此,《指南》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基于平台经济的发展现状和特点,总结执法经验,借鉴国际成熟做法,为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合规经营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提升监管有效性。例如,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一节,《指南》充分考虑平台经济动态竞争的特殊性,明确在确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市场份额时,可以考虑交易金额、交易数量、销售额、活跃用户数、点击量、使用时长或者其他指标在相关市场所占比重,同时考虑该市场份额持续的时间。

明晰监管规则、肃清行业乱象,意在营造竞争有序、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平台经济领域常见的垄断现象,其具体表现为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这些行为加剧了平台经济领域“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阻碍了企业创新发展和经济活力。《指南》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领域创新发展为出发点,致力于解决反映突出的垄断问题。例如,针对平台“二选一”,《指南》明确这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对此,监管已经重拳出击。例如,2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300万元,被罚事项就与该公司实施“二选一”有关。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平台经济“一站式”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便利,但同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也屡禁不止。在互联网科技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加隐蔽复杂,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极易受到损害。其中,针对备受关注的“大数据杀熟”行为,《指南》明确,如果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对不同的消费者实施不同的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则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差别待遇行为。

更科学有效的监管是为了行业更健康有序地发展。短期来看,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或将面临转型阵痛,但最终整个行业将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在此过程中,企业唯有守住底线、拥抱监管,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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