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武长青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提起公诉
日前,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武长青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武长青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武长青利用担任云南省纪委原纪检监察八室副主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武长青简历
武长青,男,汉族,江西高安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64年3月出生,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0月至1984年9月,解放军第三十一集团军战士;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重庆通信学院无线电短波专业学员;
1986年7月至1996年6月,历任解放军步兵86师通信营修理所助理工程师、司令部通信科副连职参谋、通信营有线电连指导员、司令部通信科正连职参谋、司令部通信科副营职参谋;
1996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解放军海峡之声广播电台管理处正营职参谋;
1998年12月至2003年12月,历任武警云南省总队组织处正营职干事、组织处副团职干事、司令部警务装备处副处长;
2003年12月至2010年8月,历任武警云南省森林总队后勤部军械运输科科长、正团职副参谋长;
2010年8月至2015年7月,在云南省纪委工作,历任纠风室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纠风室正处级副主任、纪检监察五室正处级副主任、纪检监察八室正处级副主任;
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在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9年5月,在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云南省监委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监察专员。
(简历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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