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拟设公共户,“户口老赖”受害者或迎来曙光
法治周末记者肖莎
“特大喜讯:关于北京设立公共户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公示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的努力终见成效。”2020年12月31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刚刚发布《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一个名为“消灭户口老赖”的微信群群主,就在群里发布了这样的消息。
在这个有220人的自发群里,都是买了房,上家或上上家不迁户口,导致利益受损的家庭,他们常年通过拨打12345热线或在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留言等渠道,反映“户口老赖”给他们带来的困扰。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让他们看到了曙光。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可申请“公共户”落户的六大情形,其中一项是:因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发生变更,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原户内人员拒不迁出或无法通知,且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现权利人或承租人可以申请原户内人员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户”落户。
“户口老赖”让人无奈
近年来,二手房买卖占房产交易的比例逐渐上升,二手房交易牵扯到一个户口迁入迁出的问题。实践中,二手房交易后,原房主迟迟不将户口迁出,从而成了“户口老赖”。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办理过许多“户口老赖”相关的案件,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原房主不愿意把户口迁出的情况有几种:有的人是无处可迁,比如,原房主卖了房子后,没有买新房,或者买的新房没有落户权限;有的人是出于拆迁考虑,想要等房子拆迁后分一杯羹;有的是跟孩子上学有关;还有少数人没有任何理由,就是不愿意迁出。
“如果原房主的户口一直不迁出去,可能带来的风险是房屋内的上学学籍被占用了;原房主与其他人或机构产生纠纷,结果法院传票寄到了购房者手中;原房主试图索取拆迁补偿;影响房屋的市场价等。”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部主任王琮玮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户口老赖”很普遍。北京的吴女士2013年买的房,当时遗留的户口是一个老太太和她的孙子,后来因房款分配未达到期望值,老太太的孙子一直未迁出户口。老太太去世后,吴女士曾和老太太的孙子沟通户口迁出问题,后者反而向吴女士索要迁出费15万元,还表示谁也动不了他的户口。
王玉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没有“公共户”以及允许强制把房内户口迁入“公共户”的法律法规下,吴女士遇到这种情况,的确没有办法强制要求老太太的孙子把户口迁出去。
“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户口不迁出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起诉原房主要求赔偿违约金,但是不能要求法院判决原房主迁出户口,因为这不在法院的职权范围内。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范畴,要求原房主迁出户口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王玉臣说,此前全国绝大部分地方,公安机关都没办法强制将“户口老赖”的户口迁出,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北京破题引关注
“如果北京市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那么,对于那些卖了房子不迁走户口是因为无房可落户的情况,新房主就可以申请把上家户口迁到‘公共户’了。”王玉臣说。
根据征求意见稿,现房屋所有权人向派出所提出将上家户口迁入“公共户”的申请后,经审核滞留户口人员及配偶在本市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派出所通知滞留户口人员应于7个工作日内将户口迁至产权住房处;滞留户口人员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的,派出所通知滞留户口人员于7个工作日内申请将户口迁至“公共户”;通知滞留户口人员7个工作日后,滞留户口人员不迁移的,或户籍派出所7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联系上滞留户口人员的,派出所将在滞留户口人员户籍地社区公示告知满7日后,将滞留户口人员迁入“公共户”。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一些人,即便在卖了房子后,在北京有其他住房,但仍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拒绝把户口从原房屋内迁出。
祁先生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是2014年买的房子,遗留户口是原房主的女儿和外孙。
“对方当时说是为了孩子上学,承诺3年内迁出。出于好心,我们同意了他们的要求,并签下关于户口迁出的补充协议。但后来因为对方家庭内部矛盾,一直未履行户口迁出的承诺。我们几次三番找原房主交涉无果,无奈只好走司法程序,虽然打赢了官司,但至今遗留的3个户口仍拒绝迁出。”祁先生说。
祁先生希望政策能够明确,原户内人员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北京有房但仍拒绝迁出的情况下,可否把原房主的户口直接强制迁出至“公共户”?
“有房可迁户口,但拒不迁出,这是‘老赖’中的极品,恶意‘老赖’,也是最让人愤慨的。”祁先生说。
祁先生关注“户口老赖”问题多年,在他看来,2018年出台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对此规定的更明确: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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