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监管】财付通屡教不改再领“罚单” 因8项违规被罚877万元
来源:金卡生活
2020年,是支付行业经历的又一次严监管“大年”,仅前4个月开出的罚单额就超过此前每一年的单年度总额。
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深圳市中支”)对微信支付、QQ支付背后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开出大额罚单,后者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183696.68元,处罚款5582024.99元,合计罚没金额8765721.67元。与此同时,财付通风控总监周治明亦被警告,罚款人民币55万元。
“红牌”:8+2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财付通领到的8张“红牌”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是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二是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
三是违反条码支付业务限额管理规定;
四是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
五是未备案开展条码支付业务;
六是未按规定时间保存交易验证记录;
七是未能如实提供调查材料;
八是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资质审核制度。
同时,周治明也领到了2张“红牌”。
一是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二是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
强调反洗钱管理、条码支付业务监管
可以看出,人行深圳市中支开出的“红牌”主要侧重于强调反洗钱管理、条码支付业务管理两大部分。
一方面,近年来,监管机构不断加大反洗钱监管力度,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在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中就曾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继续强化反洗钱监管力度。
根据普华永道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反洗钱监管处罚信息分析及建议》显示,截至6月30日,2020年公布的反洗钱行政处罚金额累计高达37466.9万元,罚单数累计298笔,其中约96%采取了双罚制。2020年1-4月累计处罚金额已超过2019年全年水平。
另一方面,以跨境赌博为主的黑色产业链在移动支付的加持下“转战”线上平台,随之衍生出跳码、洗钱、信用卡套现、手刷机养卡等行业乱象,严重扰乱了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2020年1月-4月,在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机制受理的投诉举报事件中,涉及条码支付的占比达42%,同比上升27%。
也正因此,监管部门急需以“严监管、重处罚”等手段,整顿支付受理终端乱象。202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创新支付受理终端等业务提出了管理要求,从监管细和覆盖程度上来看,都较为全面。
其中,对条码支付受理终端管理方面提出:
对于具备采集付款人条码、交易金额等多项支付信息,且能够发起支付指令等功能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应参照银行卡受理终端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规则。
对于仅具备条码读取或展示功能、不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的条码支付扫码设备、显码设备和静态条码展示介质等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收单机构应建立特约商户编码与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和特约商户经营地址等四项信息的唯一对应关系,并采用有效监测技术,确保上述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不被篡改。
对于银行、支付机构为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区分个人、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类型制定相应规则。
对创新支付受理终端管理方面提出:
收单机构应采取有效方式核实特约商户身份。
特约商户申请变更收单结算账户、支付受理终端布放地址等信息的,收单机构应在办理变更前按照特约商户身份识别管理要求重新核实特约商户信息。
清算机构应建立健全特约商户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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