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领域龙头企业欧菲光上演了魔幻一幕:老东家替受贿员工求情。
裁判文书网显示,欧菲光高管邓某2014年1月-2017年4月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妻子账户,分18次收受供应商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宁某的“好处费”,共计84.99万元。
资料显示邹某2007年3月入职欧菲光,先后任欧菲光电生产总监、副总经理、欧菲光精密光学事业群总经理等职,是欧菲光核心技术资深专家。
因此欧菲光向法院出具书面证明,称邹某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技术价值和经济效益,其组建的欧菲精密光学事业群的镜头业务是欧菲光未来三年的主要业务增长点。若失去此核心人才,公司的光学业务将产生严重影响,希望法院能够对邹某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邹某属于高新科技专业人才,对企业、区域经济发展有较为突出贡献“的辩护意见,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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