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滴滴还能打球?法院判罚滴滴打球公司停止侵权,赔偿70万元
据知产北京消息,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审结了 “滴滴打球管家”商标(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 “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 70 万元。
北京知产法院认定第 14229622 号 “滴滴”商标在被诉行为发生时已达到驰名程度,构成已注册驰名商标。被告在网站、公众号、员工名片等处突出使用包含 “滴滴”或 “DiDi”的标识整体构成对 “滴滴”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极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上述服务系 “滴滴”商标所有人原告提供或与其存在许可使用、关联企业等特定联系,属于 “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 “滴滴”注册商标专用权。
另外,被告在明知涉案 “滴滴”商标知名度的情况下,将企业名称由 “北京颢宸易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 “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进行商业使用,其攀附 “滴滴”品牌知名度的主观恶意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作者:21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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