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固收预警
近期,陕西高院出具的第一份和武汉金凰假黄金案相关的民事裁定书备受市场关注。
该裁定书驳回了人保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最终确定涉及长安信托的“假黄金案”将在陕西省审理。至于人保财险是否在这起案件中承担赔偿责任,还需此后法院进一步审理和判决。
而正当信托公司和人保财险忙于打官司和口水仗的时候,本案的主角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却开始还债了,不过对象不是信托公司,而是恒丰银行。
2020年10月1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更新了三则由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裁定书,编号分别为(2020)鲁06执10号、12号和14号,执行金额合计2.32亿元。
具体内容:申请执行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环山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贾志宏、宜昌信通电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6民初321号、326号、328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10324.27万元人民币、10288.03万元人民币、2646.71万元人民币。至此,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2020)鲁06执10号、12号、14号案件予以结案。
这三个执行裁定书的落款时间均为2020年6月30日,而立案时间也都是2020年1月1日。
根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目前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信息有31条,当前被申请执行总金额为161.77亿,其中申请人为恒丰银行的还有11条未执行信息,累计金额约37.4亿。
另外,武汉金凰珠宝的历史被执行人信息有4条记录,除了上面三条以外,还有一个也是烟台法院恒丰银行的,立案时间是2020年8月12日,案号为(2020)鲁06执476号,执行标的为3.1亿,显示已经执行完毕,不过还没有看到公开的执行裁定书。
同样是债权人,同样是金融机构,银行已经开始频频回款,不知道信托公司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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