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经营贷入楼市,北京要求银行审慎向近期购房客户发放经营贷
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孟凡霞 马嫡
北京防范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再出重磅政策。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北京辖内银行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管理,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
具体来看,一要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科学合理设定授信期限、额度及还款方式。
二要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
三要尽职落实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经营及变化情况。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要完善合同约束机制。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
《通知》指出,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抵押经营贷即企业经营性抵押贷款,贷款用途应用于企业经营。据北京商报记者此前在北京地区调查了解,利用抵押经营贷“置换”房贷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有购房需求的客户花几万元就可以请中介提供包括“包装壳公司”在内的“一条龙”服务,经中介公司一番“包装”后,购房者即可用最低年利率3.6%的经营贷,最长贷30年,“置换”年利率5%以上的房贷。
面对近期部分热点地区房地产市场波动加大的情况,当前,经营性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成为了多地监管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近期,北京已不断加强银行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的打击力度。在《通知》发布之前,2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发文称,于2月9日下午,市房地产市场联合专项核查工作组对部分银行机构,以及链家、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经纪机构总部或门店,开展了经营贷发放和中介活动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各部门实地听取了各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批贷流程、放款流向等情况汇报,定向抽取了部分存量房买卖合同、中介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经营贷贷款协议、交易双方信息、借款人资料等。通过交叉比对,发现了中介参与助贷活动、虚构经营合同、经营贷公司成立时间与抵押房屋购买时间接近等问题线索。
北京市住建委方面表示,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主体,无论是金融机构、助贷机构还是房地产经纪机构,都将依法严肃处罚。按照工作部署,现场核检、检查还将进一步深入和扩大。
此前,2月1日,据北京银保监局官网消息,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同时,北京银保监局已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对于银行因经营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银行自查及监管核查情况,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积极行动,对个人和中介的不当和违规行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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