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守矿人下套儿,涉嫌虚假诉讼“致富”
◎文《法人》全媒体记者银昕
2021年2月3日立春时节,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就承德市中级法院移送的发生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丰宁”)的四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正式立案侦查。由此,承德、丰宁各级司法机关相继重拳出击,揭开了丰宁虚假诉讼犯罪产业链的黑幕。
丰宁隶属河北省承德市,是关外通向关内的重要关口,与张家口市的赤城、沽源两县并称为“坝上地区”。
“丰宁此前是深度贫困县。”当地政府有关人士向《法人》记者介绍,由于土地贫瘠、风沙肆虐,矿产资源成为了丰宁人致富的主要来源。根据丰宁政府门户网站资料,丰宁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铁、钼、金、银、铅、锌、铂、钯、铜、钛、磷、油母页岩、大理石、花岗岩等30多种,其中钼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列。
然而,面对着一座座“金山银山”,丰宁绝大多数当地企业既没有实力获得采矿权,也没有资本购置采矿所需的设备。于是,在“招商引资”中,不少外部资本进入,撑起了丰宁矿产资源开发产业。
外地人水土不服,不得不雇佣本地人参与管理,渐渐地,一条利用虚假债务诉讼套取采矿权的黑色链条便出现了。
“守矿人”和他们的“债务陷阱”
“早知营商环境是这个样子,当初我就不该来丰宁投资。”2020年11月底,记者见到了一脸苦恼的李晓良。
2014年,身为香港众焱天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众焱天成”)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代持股人,李晓良与合伙人一道来到丰宁,考察一座位于县城边缘地带的金矿。
▲集成矿业矿井
在合伙人建议下,他决定回港劝说股东,买下这座矿山的采矿权。2015年8月,李晓良代表众焱天成以受让人的身份与原先此座金矿的开发者,即丰宁集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成矿业”)时任股东,签订了协议,前者获得后者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为1亿元人民币,并由前者负担公司债务,根据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显示,集成矿业此前欠下近7000万元债务。
正当李晓良准备大干一场时,一件件莫名的债务风波迎面而来,众焱天成另外花费近一亿元购置的采矿设备一直没能派上用场。“采矿机全都烂在地里了,这场并购也暂停了。”李晓良说。
记者了解到,丰宁本地人和外来投资商双方的情况是,本地人没有钱却有“闲”,投资商有钱却没有“闲”,有能力投资矿山的公司总部都不在丰宁,投资商自己也不可能常年留守丰宁看守矿山,于是只能寻找对丰宁情况有所了解、有一定社会关系的本地人做守矿人,即投资商在丰宁的代理人。
这条黑色产业链的源头便是守矿人。他们利用投资商常年不在丰宁、对当地情况和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不甚了解的“空当”,伙同本地居民伪造虚假债务,以“劳务费”“水电费”“物流运输费”等名义,开出动辄十几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欠条”“借条”。待到投资商被这些债务弄得“债台高筑”,最终被迫以资抵债,其采矿权进入司法程序被拍卖之时,另一些窥觑已久的幕后接盘侠,低价套取采矿权的机会也就来了。
按照原先的尽职调查,集成矿业有近7000万元债务。但一批并不存在的“新债务”不断出现在公司财务表上。当远在香港的李晓良得知原先的集成矿业又出现了“新债务”,且数目已逼近2亿元时,他大感惊愕。
李晓良告诉记者,原先集成矿业守矿人吴某某向“债主”开具欠条、借条或以集成矿业名义对外担保之后,“债主”再以债务诉讼为名将集成矿业告上当地法院,在公司被蒙蔽不知真实债务的情况下,法院多以调解结案。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调解的双方当事人正是守矿人与所谓“债主”。
集成矿业“债台高筑”后,其债务已经超过该矿山本身的价格,被迫“以资抵债”,通过“诉讼调解”程序偿还债务。由于正值疫情期间,企业筹资困难,集成矿业被当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采矿权被作为执行标的进入了司法拍卖程序。最终,集成矿业的采矿权以出价最高竞拍人1.6927亿元悔拍未成交,撤销网拍、重定规则,而由出价最低的竞拍人以6267.19万元在线下成交。
虚假诉讼已成快速致富手段
与李晓良有类似经历的还有东北商人辛积刚。辛积刚是丰宁龙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龙翔矿业”)的矿主,旗下拥有一座萤石矿。2019年,不在丰宁本地的辛积刚得知,龙翔矿业守矿人邢某某为丰宁本地居民王某某、张某等人开具了以“劳务费”“补偿费”和“物流运输费”为名的数百万元“欠条”,与前案相同,这些欠条也都由当地法院以“诉讼调解”为由进行了确认。
辛积刚向记者提供了两份由当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原告分别是张某(女)和王某某(女),被告一栏的委托代理人是邢某某,即留守在丰宁当地的龙翔矿业守矿人,所涉金额分别为143092元和41210元,“相似的虚假债务还有很多,但我没能一一拿到民事调解书。”辛积刚表示,因为自己并不在丰宁,守矿人邢某某的所作所为他无法知晓,待到他得知公司已经“负债累累”,只能以资抵债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时,已无力挽回。
“法院虽然没有将这些虚假债务判给‘债主’,但通过诉讼调解的手段依然达到了将虚假债务合法化的目的。”辛积刚说。
2018年11月19日,当地法院发布公告,以113.03万元的起拍价对龙翔矿业采矿权进行拍卖。2019年5月15日,丰宁公安局对龙翔矿业守矿人邢某某所涉虚假诉讼立案侦查,并通知了法院,但拍卖仍然继续进行。最终,出价最高的竞拍者以604.03万元的价格拍得此处采矿权,成交时间为2019年6月6日。
守矿人获刑? 揭开虚假诉讼黑幕
龙翔矿业虚假债务一事,在辛积刚的不懈维权下出现了反转。
辛积刚收集到邢某某等人伪造虚假债务的证据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5月15日,丰宁县公安局对龙翔矿业的守矿人邢某某所涉虚假诉讼立案侦查。最终,邢某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伙同邢某某伪造虚假债务的当地居民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对此,辛积刚认为判得太轻了,“邢某某涉嫌虚假债务案并非只有一起,而是24起,其余23起并未立案。”辛积刚说。
2020年底,针对邢某某涉及的其余23笔没有立案调查的原因丰宁县公安局回复记者称,其余23笔债务在欠款时,龙翔矿业冯某(守矿人之一,时任龙翔矿业总经理)也承认其欠款,这些欠款有欠条和取证的材料等证据可以证实,故23笔债务不构成虚假诉讼。
丰宁县检察院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该院于2019年10月12日对犯罪嫌疑人邢某某批准逮捕。同年11月29日,该院收到了龙翔矿业举报丰宁县公安局对部分虚假诉讼案件一直未予立案等相关问题的反映材料。
辛积刚处提供丰宁县检察院下达的通知书显示,丰宁县检察院已于2020年10月21日,决定受理张某和龙翔矿业合同纠纷检察监督一案,涉案人也是邢某某。
2021年1月5日,丰宁县检察院行动迅速,发出丰检民监〔2020〕13082600001号通知,决定对张某与龙翔矿业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提请抗诉,报请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审查。龙翔矿业的债务终于走上了辨明真假的道路。
▲丰宁县检察院提请抗诉通知书
与此同时,丰宁集成矿业另外四起债务纠纷案也迎来了转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承德市中级法院认定原先丰宁集成矿业守矿人吴某某经手的四起债务诉讼案中,被上诉人吴某某与另外四名被上诉人恶意串通、伪造借条、虚构债权进行虚假诉讼的嫌疑。故承德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丰宁法院对上述四起案件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四名“债主”的起诉,并将四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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