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建议出台脱贫地区3-6岁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时间:2021-01-27 18:38:34


来源: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营养健康关系到人口素质和国家人力资本的积累。

研究表明,早期的营养不良会对儿童生长发育产生负效应,但后期有效的营养干预能通过“生长追赶”,弥补早期营养不良已经造成的缺陷。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贫困农村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儿童营养改善课题组在近期的研究中发现,脱贫地区儿童体格发育与城市儿童仍有较大差距,微量元素摄入水平也很低,存在相当程度的“隐性饥饿”。

课题组建议国家尽早出台脱贫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改变脱贫地区儿童营养不良现状,提高脱贫地区儿童发展水平。

01

脱贫地区3-6岁儿童营养现状

近年来,脱贫地区3-6岁儿童营养状况和生长发育状况得到改善。国家卫健委于2019年发布的《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2019年)》显示,2013年,城市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由1990年的11.4%降至4.3%,农村由1990年的40.3%降至11.2%。

肯定成绩的同时,该报告也显示,农村5岁以下儿童的发育迟缓率仍是城市儿童的近3倍。城乡儿童发展差距显著,营养状况急待提高。

2020年9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中国儿童中心合作,在29个脱贫县开展儿童发展调研。

调研中针对0-6岁儿童体格发育测试的结果显示,脱贫地区儿童体格发育与城市儿童有较大差距。26.5%的调研儿童身高发育水平低于城市儿童最低10%的发展水平,21%的儿童体重低于城市儿童最低10%发展水平。

除了能量摄入不足,脱贫地区儿童的微量元素摄入水平也很低,即存在相当程度的“隐性饥饿”。

02

脱贫地区3-6岁儿童营养改善仍需政策支持

我国高度重视脱贫地区儿童的营养状况,有针对性的出台实施了多项政策。

2011年10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针对义务阶段学龄儿童进行营养干预;2012年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妇联合作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应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为6-23月龄婴幼儿免费提供营养包。截止2019年,上述两个项目已实现脱贫地区全覆盖。

但截至目前,3-6岁阶段仍存在政策空白。从儿童健康成长和社会公平出发,这种状况急需得到改变。

国务院有关文件曾明确指出,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开展学前教育营养改善工作应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中指出,要根据地方条件并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学前教育阶段儿童营养改善工作。

幼儿园是对3-6岁儿童进行营养干预的有效平台和抓手。当前,我国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升为83.4%,但仍有约16%的儿童还未入园,其中主要是脱贫地区儿童。

即使在一些已建立村级幼儿园的脱贫地区,由于没有国家政策支持,在园儿童同样无营养餐可吃。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对云南省寻甸县和富宁县的幼儿园的实地调研中发现,那些办在村附小中的幼儿园,尽管学校有食堂,但由于幼儿园儿童没有国家的营养餐补助,导致出现中午午饭时“哥哥姐姐有饭吃,弟弟妹妹只能看着的”无奈景象。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中国儿童中心在29个县开展的儿童发展调研也显示,开展有政府财政支持的学前教育阶段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县不足调查县总数的三分之一。

03

当前3-6岁儿童营养改善的经验和做法

为改善3-6岁儿童营养状况,部分地方政府以及社会组织已经开展相关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01

贵州

2016年,贵州用本省财政专项支持,在全国率先将贫困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延伸到学前阶段,并根据省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制定了《贵州省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18〕196号)规范执行。

到2018年秋季学期,该项政策已投入学前教育营养膳食补助资金9.88亿元,惠及全省87个县86.18万名农村3-6岁儿童,其中有65个是原集中连片特困县。

贵州省学前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补助600元(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在园时间200天计算),同时强调做好“加法”,在家庭承担基本生活费用的基础上,政府投入资金用于增加营养。

图源:铜仁市碧江区政府

专项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4∶3∶3比例共同承担,2020年贵州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财政预算分别为省级14771.62万元、市级11078.73万元、县级11078.73万元,预计受益农村学前儿童约68.4万人。

经费使用强调全部用于儿童供餐,严禁用于人员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等。经费分配至学前教育机构,并由学前教育机构做好供餐。贵州山村幼儿园大多附设在小学内,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统筹安排供餐,共享食堂。

02

重庆

重庆市于2017年出台了农村学前营养改善计划,其中明确了学前营养改善实施范围是全市的14个贫困区县。

此计划的实施对象为在除区县城区以外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具有较高的政策覆盖度。

依据重庆市政府规定,每名儿童每年补助800元,平均每日的伙食补贴为4元。

资金方面则由市和区县财政按一定比例合理分担。该计划从2018年起实施,每年投入近2亿元,14个区县的19.2万名幼儿从中受益。

为了提升改善质量,重庆市教委还向实施计划的14个区县印发了推荐食谱,召集各区县的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幼儿园园长等480余人进行专项培训。

03

四川省凉山州

四川省委、省政府在凉山彝区尚未覆盖学前教育资源的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开办村级幼教点。幼教点对在园儿童实行保教费全免,同时为村级幼教点在园儿童每人每天提供3元钱的营养午餐,部分附设在小学的幼教点及有条件地区开设食堂。

2018年6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人民政府合作,在当地农村启动实施“一村一幼厨房改善计划”,为在园儿童较多、具备条件的村级幼教点开设食堂,配备厨房硬件设备,将幼教点的供餐模式从“学生奶+饼干+火腿肠”的配餐调整为热餐。

雷波八合村幼教点的食堂 图源:新华网

截至2020年3月,雷波县为共计60个幼教点完成厨房改善工作。2019年的评估结果显示,经过一年的营养改善项目干预,被干预样本儿童的生长迟缓率从16.7%降至12.3%, 供餐模式的改变对于儿童生长发育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04

湖南湘西和广西靖西试点

2018年,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世界粮食计划署(WFP)合作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永顺县和龙山县共29所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开展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项目为幼儿园每生每天提供4元钱的膳食补助金,基金会利用“阳光校餐”数据平台对29所项目幼儿园进行监测。

2019年,项目扩大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靖西县的20所项目园也被纳入数据平台监测范围。项目监测分析结果显示,绝大多数项目幼儿园都为学生提供由食堂烹饪的热菜热饭,保证了学生的总能量摄入,但部分微量元素的摄入低于或高于国家推荐标准量。

04

关于3-6岁儿童营养改善的政策建议

为改善脱贫地区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建议国家尽快实施脱贫地区学前阶段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1.实施脱贫地区3-6岁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贵州、重庆、四川凉山州等地方政府已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做法科学,成效显著。

与此同时,其他广大的脱贫地区学前儿童仍然缺乏必要的营养干预,为提高人口素质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需要中央政府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兜住儿童健康成长的底线。

建议国家把营养改善计划覆盖至3-6岁阶段,实施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优先覆盖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3-6岁儿童,逐步推广和覆盖到所有国家脱贫县。

2.因地制宜开展供餐和食堂建设。

供餐方式主要依靠教育机构食堂向儿童供餐。对于地处偏远、条件较差,没有食堂但有条件建造食堂的幼儿园,地方政府帮助建设迷你食堂;对于没有条件建造食堂的幼儿园,可向儿童提供牛奶、鸡蛋等高蛋白食物,保证儿童基本营养。

规范幼儿园食堂环境标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规范食堂工勤人员招聘及资质。规范食材采购流程,确保资金合理利用。

3.强化在园儿童的“食育”,建立科学健康营养观念。加强儿童营养健康监测。

参考文献: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37号)

卢迈,方晋,杜智鑫,曹艳,武志平,周想,梁博姣,段天雪,2020:“中国西部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贫困农村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儿童营养改善课题组

执笔 - 杜智鑫、许憬秋、曹艳、武志平、梁博姣、卜凡

制图 - 诗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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