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此前系“广东省节水型城市”
近日,澎湃新闻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决定将广州命名为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之一。
2019年6月,广州市经过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考核,被命名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2021年1月6日,广州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作为国内首批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城市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广州严格推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差别化水价,执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截至目前,广州市指导全市9000余家非居民用水户开展计划用水和节水工作,大部分为月用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用水大户。仅2019年数据显示,全市非居民计划用水户共节约用水3.5亿立方米,减少污水排放约3.15亿立方米。
此外,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广州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8年下降5.3%,比2015年下降38.62%;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7.61%。
广州市水务局印发的《广州市节约用水规划(2018—2035年)》明确提出,截至2020年底前,番禺、增城、花都区建成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2022年底,广州市11个区将建成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到2035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9.52亿m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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