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高明华:各类公司董事会独立性较低 应保护各类投资者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21-01-07 10:42:11


由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主办的2020(第三届)人大商学院年度金融论坛于2021年1月6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双循环”战略下的金融力量。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高明华。

高明华教授介绍了中国上市公司的六类治理指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个建议。

第一,需要树立和强化各类投资者权益平等保护的意识,淡化“控制”的观念,并通过制度建设落实到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尤其是国企混改的实践中。在国企混改中,存在着对国资流失判断主观性和扩大化、不符合市场规律的现象,而这种主观性和扩大化对中小投资者也会造成损害,是权益保护不平等和过度“控制”思想的一种表现,会影响国企混改的推进。

第二,需要进一步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尽可能减少股权董事,增加独立董事,并明晰和强化董事对股东和公司的责任。对于股权董事,一旦进入董事会,就应具有独立性,他们可以把委托人的意志传导到董事会,但不能强制董事会采纳其意志。体现在大股东方面,如果大股东有违法侵害的事实,则董事会有权做出限制大股东权利的决议。

第三,企业家(特指总经理或CEO)能力水平处于非常低的水平。原因在于:一是由于经理人市场不健全,以及董事会不能独立选聘总经理,从而难以选择到更有能力的总经理;二是现有激励和约束制度,以及总经理的附属地位或非独立性(授权不足),使得总经理的潜能难以充分发挥出来。因此,要加快透明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由董事会独立在市场上选聘总经理(或CEO),并赋予总经理(或CEO)独立权利,同时使其独立承担责任。

第四,财权配置的不合理使得公司一些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而财务激励不足则导致一些利益相关者动力不足。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内部控制;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权配置,优化对各利益相关者的激励机制。

第五,在IPO注册制不断深入推进的情况下,加强信息披露就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要不断强化“能说都要说”的先进意识,消除“能不说就不说”的陈旧观念,而这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要不断增强法律的威慑力,极大地增加信息披露违规和欺诈的成本。

第六,高管薪酬增长与公司绩效增长存在着不一致的问题。判断一个企业高管薪酬的高低,不能仅看其绝对额,更要看其贡献。

“总体上来看,一个公司重视还是不重视公司治理,体现着公司的成熟度。越重视公司治理,就意味着公司越成熟,越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高明华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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