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协会:规定农保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过程中承保批改管理等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时间:2020-12-03 12:39:29


原标题:关于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协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为建立农业保险行业电子化承保理赔应用规范,明确农业保险电子化承保理赔过程中新技术的应用方式和应用标准,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保信”)在北京地区试点承保电子化的基础上,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提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项目内容与构想。2019年11月13日,保险业协会召开《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标准项目论证会,中国银保信初步向协会标准专委会委员单位及相关单位代表介绍项目内容与初步计划。2020年1月16日,保险业协会下发关于《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标准立项的通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正式立项。

1.2编制背景

传统农业保险实务普遍存在服务体系弱、线下作业方式落后、科技含量不高、合规风险高以及信息公开程度低等问题,保险机构合规经营的成本高、难度大。随着保险科技的发展和成熟,电子签名、电子单证、移动应用等技术逐步应用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保险科技应用于农险实务成为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方向,行业公司纷纷开展相关试点应用以提高“三农”服务水平,但在实施上缺乏统一的应用标准和规范,需要建立行业电子化承保理赔应用规范,明确农业保险电子化承保理赔过程中新技术的应用方式和应用标准,引导行业创新发展。

1.3应用价值

在农险操作流程中需要与农户发生告知、确认关键环节,投保告知与确认、公示信息的告知、定损理赔结果的告知等,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统一标准的操作规范,建立基础设施与保险公司互联互通的线上化模式,让政府和监管有数据、有证据展示保险公司的操作真实性,实现由线下模式向线上模式的转变。真正实现保障农户知情权、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农业保险数据的规范性与精准性,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

1.4起草单位

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为标准牵头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为标准的编制和完善工作提供了帮助。

1.5主要工作过程

2019年11月13日由保险业协会组织召开了关于召开《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标准项目论证会,中国银保信制定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确认了里程碑节点及相关交付清单。

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20日,由中国银保信牵头,先后开展了线上调研和试点走访工作。总体调研农业保险市场份额较大和专业性农险公司(人保、中华、国寿财、太保、平安、中原),共计6家保险公司。

2020年2月14日完成《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讨论稿)》。2020年5月8日保险业协会召开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线上会议,中国银保信完成第一轮《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行业意见反馈。

2020年6月30日线上向各经营农险公司征求第二轮《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意见。2020年8月27日保险业协会召开《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标准预审会,人保、中华、国寿财、平安、大地等公司行业专家评审《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作业规范(讨论稿)》中的内容进行了讨论。

2020年9月15日按照标准预审会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作业规范(讨论稿)》。2020年9月30日线上向各经营农险公司征求第三轮《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意见。

2020年11月17日完成《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征求意见稿)》。

1.5.1主要争议问题和具体处理方式

在编制《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过程中,主要的争议问题集中在(1)承保信息采集具体内容;(2)批改时是否应分情况向所有农户进行告知;(3)理赔中理赔确认情形的认定;(4)理赔中双方达成一致时,理赔信息告知的时点。

针对上述争议较大的问题,我们采取以国家政策法规、行业规章制度、行业标准等为准绳,结合行业内专家意见,兼顾实际业务场景的实操经验,对上述问题情形进行了讨论解决。

1.承保信息采集具体内容

参照原保监会印发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业保险承保时应采集的信息为基本要素,同时考虑农业保险精细化作业,精准承保理赔的需要,通过收集标的唯一性规范标识,完成农业保险由人转向标的精准承保与精准理赔。

2.批改时是否应分情况向所有农户进行告知考虑到农业保险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政府政策方案的改变、内部员工导致保单信息中非关键要素需要更改,从农户角度触发,非关键因素的更改并不影响公司利益,过多频繁的交互会引起农户舒适度和满意度的下降,因此,将按地方政府要求统一调整的情况且不涉及农户利益变动的保单要素信息批改作为应向农户告知的除外条件。

3.理赔中理赔确认情形的认定

同样从农户的舒适度和获得感出发,在保障农户应有利益和知晓度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和农户非必要的、重复的互动交流过程。将农业保险理赔过程中,农户对赔付信息确认条件分三类情况进行重新明确。

4.理赔信息告知的时点

为保障农户的应有利益,应及时将公司确认过的理赔信息告知农户,并及时向农户支付赔款,将全国农险平台向理赔告知农户的发送送达时间由支付后改为核赔后。

2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2.1编制原则

本文件编制遵循“系统性、规范性、简明性、实用性、可扩展性”的原则。本文件所规定的条款明确无歧义,充分考虑了农业保险电子承保理赔实务要求与当前科技水平,且兼顾操作便捷和风险防控。

2.2标准构成

本文件共包含两部分:适应范围和作业规范要求。适用范围为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以电子化方式作业的开展、管理。作业规范要求是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投保作业的业务环节作具体明晰的规范,对政策宣讲、信息采集、投保告知与确认、标的核验、承保公示、收费出单、批改管理、电子保单、报案、查看定损、立案、理算、理赔公示、赔款确认、核赔支付、特色理赔案件处理各环节如何实施电子化操作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目的是为了让流程标准规范,提升合法合规性。

2.3有关章节及内容的说明

本文件分为5个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范围

介绍本文件的主要内容以及本文件所适用的范围。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介绍本文件引用的标准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

对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定义。

(四)作业规范要求

列明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投保业务环节的具体规范要求。

(五)参考文献

本部分列明了本文件撰写过程中参考和引用的相关文献资料。

3主要试验的分析、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本文件编制吸收了课题组成员单位现行农业保险电子投保作业流程和应用经验,也充分参考了中国银保信对农业保险电子投保作业规范的研究经验和成果。本文件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投保业务规范提供了指引,通过统一标准的操作规范,建立基础设施与保险公司互联互通的线上化模式,为农户在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过程中提升了信息透明度,为保险公司降低了业务经营承保,同时提高行业科技化应用水平,落实了政府要求为农民提供的便民惠民举措要求,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4与有关的先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文件与保险行业现有的其他标准协调配套,没有冲突。

5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文件编制过程中,没有重大分歧意见。

6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

7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保险公司以此标准为基础要求,规范农业保险电子投保业务流程。为稳步开展标准落地推广工作,切实提升农户信息透明度,保障农户应有利益,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各方应共同努力,做好组织保障、项目试点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推广,组织协会、行业的宣贯会,广泛宣导和组织培训,使令各成员单位以本文件为规范,积极推进落地工作。

二是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切实解决保险公司落地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投保作业规范》标准在落地执行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高标准落地执行的方法和步骤,提升行业标准在业务执行的功用。

附件3.《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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