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在接受《中国外汇》采访时表示:新的一年,外汇局将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度购付汇额度限制,优化管理流程;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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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对于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叶司长提到的国家外汇局将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的业务限制,我们认为这一举措在促进我国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和资本市场开放两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从跨境资金流动角度来看,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的有序放宽将使得跨境资本更加呈现出双向波动的态势。在境外跨境资金能够“引进来”的同时,增加境内个人资本项下跨境资金“走出去”的手段,使得跨境资本流动更能够呈现出有进有出、总体均衡的局面。同时跨境资本流动均衡性的提高也有利于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第二,从资本市场开放的角度来看,近年来我国持续稳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其中包括债券通的发展、我国国债纳入全球指数等多项重大举措与事件,而研究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的有序放宽同样也是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还关系到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通过个人资本项目下的调整举措,为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提供新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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