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作者:王峰
2月8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情况,发布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官专门办案组织的形式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优化整合,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性保护。
与此相适应,最高检还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八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
“我们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优化整合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水平。”孙谦说。
更好服务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2020年11月6日,最高检党组决定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门办案组织的形式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绍,成立这一机构的主要考虑有:
一是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参与全球竞争的核心要素。
二是有利于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综合司法保护。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
三是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专业化水平。知识产权业务专业性强,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专业化要求,从当前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看,还不能完全适应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要求。进入网络信息化时代,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组织性增强,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高技术化、智能化、产业化、链条化特征,更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难度。
四是有助于加强统筹指导。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有利于加强对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统筹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履职,规范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解决,进一步提高整体检察履职能力,更好服务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孙谦介绍,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21400余件40000余人,批准逮捕16300多件28000余人;审查起诉30000余件65000余人,提起公诉23000余件45000余人。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61件817人;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构成犯罪的案件1000余件1300余人。
检察机关在发挥知识产权刑事追诉职能的同时,注重检察职能的全面协调发展,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违法行为。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495件,行政监督案件20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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