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全国首部“三旧”改造地方政府规章 推动破解动迁僵局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时间:2021-02-07 10:40:43


原标题:全国首部“三旧”改造 地方政府规章在粤出炉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广州2月6日电(记者 刘良龙)2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布《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监事长、律房律地研究院首席专家、长期参与“三旧”改造工作的龚军伟称,这是全国首部“三旧”改造地方政府规章,对于破解“三旧”改造中的动迁僵局能发挥良好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截至2020年12月底,广东共已实施“三旧”改造面积92.60万亩,节约土地22.77万亩。《管理办法》对“三旧”改造的重要基本概念作出了明确定义,提炼了广东过去在这一领域的成熟做法,并首次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这在全国是一种领先的创新做法。

《管理办法》指出,“三旧改造”包括全面改造、微改造和混合改造三种类型,是指对纳入广东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的“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复垦修复或者综合整治的活动。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 (统称“三地”)和其他用地经批准后可以纳入“三旧”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三旧”改造应当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本依据,不得违背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并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作为规划许可、改造实施的法定依据。

《管理办法》还明确,政府、原权利人及其他市场主体都可以作为改造主体实施“三旧”改造。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原权利人选择合作改造主体应当采用招标、挂牌等公开方式。

《管理办法》要求改造主体实施“三旧”改造项目,应当优先建设回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明确规定改造后的“其他用地”只能用于“重复安置和公共设施建设”。

龚军伟认为,这部集十余年旧改经验的管理办法,不仅系统总结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也有解决具体疑难问题的创新举措,是广东省“三旧”改造历史的一座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管理办法》全面、系统地梳理了“三旧”改造过程中各用地审批事项与条件,有利于相关审判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简洁而清晰地规定了“三旧”改造各利益相关方(地价收益、公共利益、改造主体、原权利人等)的利益界限及平衡;明确了“旧改”三大类别是全面改造、微改造、混合改造,舍弃了许多地市级文件中常用的“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的分类方法。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最新文章

马斯克V.S薛其坤:立足当下 对人类未来展开无限想象 马斯克V.S薛其坤:立足当下 对人类未来展开无限想象

精彩推荐

图文观赏

众安在线扭亏为盈:2020年净利5.5亿 数字生活生态驱动增长 众安在线扭亏为盈:2020年净利5.5亿 数字生活生态驱动增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