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购买VIP会员后仍收到广告,酷我音乐被罚款5万
中国市场监管报微信公众号1月5日消息,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时发现,2020年12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向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广告中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表述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违法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参照《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编码C33349C020的规定,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决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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