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在“落实”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刘现伟
“十四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在“落实”,要切实将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改革综合效能。
“十四五”国资国企改革面临更高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征程,国资国企改革也面临着新使命、新要求和新形势。国企改革将承担现代化建设的更高历史使命担当,面临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面临国内外复杂形势的更大压力。世界格局进入大调整、大变革的新阶段,出现以科技竞争为核心的全面竞争态势,我国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问题会更加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影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最大隐患,国内自主创新需求更加迫切。
“十四五”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大幅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
一是以战略性行业为重点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制定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明确调整方向和目标。继续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原则,沿着竞争性行业和战略性行业两条线,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
二是以完善治理为中心积极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推广试点成功经验。把优化股权结构作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口,除国有资本必须保持独资、绝对控股的特殊国有企业外,混合所有制改革要突破“股比限制”的思维定式,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局面,建立各类股东利益风险共担、相互制衡约束的有效治理结构,切实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实现企业治理机制的根本性转换。
三是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关键点完善国企内部治理。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切实落实权力、理清责任、权责对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三项制度”改革,切实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三能”机制。坚决推进国企高管和职工的身份转化,推动国有企业去行政化,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用工和分配机制。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经理人,明确将企业核心管理层的身份由类行政事业编制完全转为企业编制。给予核心管理层阳光持股,使他们的切身利益和企业利益最大程度一致化,使其经营管理潜能得到充分释放。
四是继续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推动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与企业出资人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要确保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企业出资人职能则主要是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企业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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