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此前实名举报“茅台董事会未经股东大会授权非法捐赠和超范围捐赠事项”的茅台股东在其个人微博发布了最新进展。该名股东于11月10日向国家信访局实名举报茅台董事会违规捐赠和超范围捐赠事项。并于刚刚接到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受理告知书”。该受理告知书显示,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关于“信访事项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的规定,将于2021年2月7日前作出处理意见。
此事的焦点源于10月26日茅台公告的捐资事项,包括向习水县捐资不超过5.24亿元修路和向仁怀市捐资2.6亿元建污水处理厂等。
该股东认为,上述捐资事项没有通过股东大会授权,属于茅台董事会擅自做出捐赠决定,违反了茅台公司章程规定。其表示,“没有规矩和限额的捐赠,股东的权益难保以后不会一点一点地被抽走。”
值得一提的是,对此事公开质疑的股东不止一人。此前在某平台上也有一个网友公开举报茅台董事会违规捐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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