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陕西证监局披露对西安楼市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楼市通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019年7月23日,公司向西安银行高新科技支行提供200万元存单质押,西安银行高新科技支行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涛提供190万元一年期个人助业贷款,实质构成实际控制人变相占用公司资金。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直到2020年5月20日才清理完毕。
二、相关信息披露及内部审议程序不及时。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履行审议程序,直至2020年4月29日以后才进行补充确认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办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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