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消息,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因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计被处罚款44万元。
具体来看,2017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所属吉林市分公司及长春分公司下属六家支公司通过召开产品说明会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及所属吉林市分公司、辽源分公司在产品说明会上或在制作的培训课件中对产品进行误导性陈述。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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