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涉及未经授权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含信贷信息)等七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299.5万元。
具体来看,盛京银行北京分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报备
(2)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上报或报备
(3)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4)未经授权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含信贷信息)
(5)未及时停用离职人员的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用户
(6)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
同时,时任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反洗钱主管行长章波被处罚款5.7万元;时任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反洗钱主管行长宋子华被处罚款3.5万元;时任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综合员张晓蒙被处罚款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盛京银行是沈阳第一家总部银行,是东北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继上海银行、北京银行之后全国第三家实现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2014年12月15日,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正式在港公开发售。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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