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讯(记者 周舜尧)为更好地发挥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优化融资环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日前,武汉市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政策性纾困贴息贷款额度从600亿元扩容至1000亿元。
据悉,这新增400亿元主要用于向企业发放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政府提供增信支持,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轻资产、无抵押的中小微企业。
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成立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公司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支持、治理规范、专业管理”的原则,坚持政策性定位,保本微利运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准公共产品和服务。加大新型政银担政策支持力度,完善“4321”(省再担保集团40%、融资担保企业30%、合作银行20%、注册地所在区财政10%)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各类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开拓政策性担保业务,不断增加政策性担保企业户数,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增信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力度,建立总额为2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各金融机构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融资担保贷款、线上信用贷款业务产生的实际风险损失给予补偿。在发生风险损失时,先按“4321”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机制对各金融机构风险损失进行弥补,其余部分由财政全额兜底。
《意见》还提出,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贷款资金用途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企业申请政策性纾困贴息贷款时,在签署贷款不得用于炒股理财、购房购车、个人消费等非生产经营性支出的承诺书后,金融机构应当进行征信核实,通过“301” (3分钟申贷、0人工介入、1秒钟放款)等模式一键放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对诚实守信企业给予鼓励支持,对违约失信企业给予限制性惩戒,并将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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