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国家林草局治理能力与要求不适应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时间:2021-02-02 08:40:08


国家林草局治理能力与生态保护要求不相适应

中国铝业集团环境风险重视不够防控不到位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权威发布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高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日上午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反馈督察报告。督察认为,国家林草局开展国土绿化等生态保护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政策制度推动生态保护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问题仍比较突出。

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督察组对国家林草局开展督察试点。这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首次督察国务院相关部门,首批督察的2部门为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林草局。

督察报告称,国家林草局政策制度推动生态保护不够有力。一些政策制度建设滞后;一些政策制度体现生态优先不够,如一些规划在森林保护管理上仅考核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对森林质量、生态功能等没有提出约束性指标;一些法规制度与新时代要求不适应。

督察报告指出,国家林草局治理能力与生态保护要求不相适应。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缺乏总体目标设计,对地方政策指导不到位,造成全国各地上报的自然保护地调整情况不平衡、不协调,一些地区甚至借机为项目开发让路,工作陷入被动,只得要求地方重新上报调整预案。

督察指出,植树造林工作过度依赖于中央财政补助,在划拨中央补助资金时,只按年度计划进行分配,很少过问工程实施情况,导致一些地方重计划、轻落实,重造林、轻管护。

督察报告强调,国家林草局对毁坏林地、破坏草原、侵占自然保护地等林草领域突出问题和监管难点,强调客观因素多,反思主观问题少,没有从创新工作机制和监管方法等方面谋出路,有关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同时,一些重点领域问题比较突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繁育管理不规范。湿地保护方面,基础性工作严重滞后,大量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湿地长期游离在有效保护范围外。纳入保护范围的湿地也未得到有效保护,一些滨海、滨河、滨湖湿地被侵占蚕食。

根据相关要求,国家林草局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高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日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中国铝业集团下属企业环境违法和污染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不力。

督察认为,近年来,中国铝业集团努力推动绿色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从2018年开始,集中组织开展环保攻坚行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中国铝业集团部分重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如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督察报告称,中国铝业集团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压力传导还不到位,有时工作标准不高,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缓慢。中国铝业集团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任务极为繁重,但集团各部门职责分工却未涉及相关内容,导致该项工作在集团层面长期无人抓、无人管、无人查。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郑州地区2020年计划修复矿山1820亩,截至督察时仅治理638.5亩,进度缓慢。

督察报告指出,经统计,2017年以来,中国铝业集团下属企业有63家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总数高达259次。此次督察又发现多家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存在问题。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矿业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突出。

督察认为,中国铝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对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重视不够,防控措施不到位,环境隐患突出。中国铝业集团每年赤泥产生量高达近千万吨,但在赤泥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上工作不到位,部分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问题突出。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赤泥库2013年就出现碱液渗漏现象,重庆市及南川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要求企业彻底整改渗漏问题,但一直未妥善解决,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督察组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分别移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铝业集团党组处理。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最新文章

马斯克V.S薛其坤:立足当下 对人类未来展开无限想象 马斯克V.S薛其坤:立足当下 对人类未来展开无限想象

精彩推荐

图文观赏

众安在线扭亏为盈:2020年净利5.5亿 数字生活生态驱动增长 众安在线扭亏为盈:2020年净利5.5亿 数字生活生态驱动增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