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视频|宁波中百向前向后近日,上交所针对宁波中百(维权)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的违规行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东升、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胡慷系主导、策划、实施、参与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2013年龚东升违规对外担保9.465亿元合同款,导致宁波中百需要承担5.27亿元的连带清偿责任,涉案金额超出宁波中百可承受的范围,给原本就脆弱的宁波中带来巨大麻烦。
受此影响今年8月3日,宁波中百部分银行账户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均发生冻结。经查实,确认冻结资产(包括现金和股权)合计5.4亿,对宁波中百商业零售、理财投资、物业经营等业务已受到不利影响。
同时宁波中百可能出现无法支付职工薪酬、缴纳相关税费等情况,百货零售及物业租赁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遭受波及。在面对证监会问询时,宁波中百明确表示,虽计提了巨额预计负债,但对仲裁裁决仍存有异议,并将继续根据相关事项的进程,适时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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