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开放又有新动向 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规则明确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时间:2020-11-27 07:45:14


期货市场开放又有新动向 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规则明确

本报记者 杨毅

棕榈油期货自从被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以来,引起了境内外市场的密切关注。哪些客户可以参与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棕榈油期货交易、交割,境外经纪机构是否可为境外交易者提供交易大商所棕榈油期货品种的经纪业务,是目前市场热议的焦点。11月25日,大商所发布了《关于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交易相关规则发布的通知》。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就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相关规则进行了解读。

棕榈油期货市场运行稳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1月20日表示,证监会日前确定了大商所的棕榈油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由此,棕榈油期货成为国内期货市场第7个、也是已上市农产品期货中的首个境内特定品种。大商所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棕榈油期货交易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

于2007年在大商所上市的棕榈油期货,是我国首个全进口商品期货品种。上市10余年来,市场运行稳健,大商所由此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棕榈油期货市场。统计显示,2009年至2019年间,棕榈油期货年成交量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前列。2019年成交量1.35亿手,成交量位居全国农产品期货第三位,按可比口径计算,是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以下简称“BMD”)成交量的5.77倍。

棕榈油期货背后依靠的是广阔的棕榈油市场。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棕榈油是全球产量最大、国际贸易量最大的植物油品种,主要产区是东南亚和非洲。2019年全球棕榈油产量超过7000万吨,约占全球植物油产量的三分之一。我国棕榈油全部依赖进口,目前是世界第二大棕榈油进口国和第三大消费国,2019年我国棕榈油消费量超过640万吨,其中60%来自印尼,30%来自马来西亚。

期货市场开放又一举措

从棕榈油市场运行和发展情况看,棕榈油期现货市场与国际市场联动性较好,产业对国际化需求强烈,已经具备国际化条件。

统计显示,目前利用棕榈油期货套保的棕榈油企业进口量占我国进口量的85%以上。业内人士介绍,我国大型油脂企业以及在华跨国粮油企业均较为充分地利用棕榈油期货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棕榈油期货已经成为这些企业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工具;棕榈油期现货价格相关系数达0.99,国内70%的棕榈油现货贸易采用大商所棕榈油期货价格进行基差定价,棕榈油期货已经成为国内现货贸易的定价基准,并深刻影响国际市场定价。

对于此次棕榈油期货被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市场人士认为,这是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服务全球产业企业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不断巩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成果,切实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全球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国期货市场服务全球产业链的能力和水平。

从服务产业角度看,棕榈油作为我国全进口商品,期货市场国际化后,将打通其生产、加工、消费环节,境外单位客户可同时参与BMD和大商所市场,能更好满足境内外棕榈油生产、加工和贸易企业的避险需求,形成完整的产业风险管理链条,助力“一带一路”产业合作行稳致远。

修改规则夯实制度基础

那么,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交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对此,大商所11月25日发布相关通知予以明确。

据介绍,大商所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棕榈油期货在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方面均采用铁矿石等境内特定品种的现行方式。在交割制度方面,不改变个人客户交割月份持仓现行处理方式,增加了不能接收或者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客户不得交割的相关规定。对此,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单位客户不能开具或者接收增值税发票,将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增加对手方交割成本。为有效保护交易者权益,故在有关规则中增加了此项规定。

引入境外交易者后,境外经纪机构可以为境外交易者提供交易大商所棕榈油期货品种的经纪业务,但其也应遵守交易所相关规则,因此大商所也对棕榈油品种的业务细则进行相应修改、增加了境外经纪机构作为应遵守《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的市场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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