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金融高水平开放的进程中,如何加强金融安全保障?如何监管并警惕中国企业的信息泄露风险?10月19日,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举办中国企业“走出去”防范金融风险专题研讨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前所长、研究员张承惠出席会议并致辞。

针对中资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金融风险,张承惠提出了几点建议:
建议一,可以参照国外经验,建立对外国投资的安全审查机制。她指出,这个投资安全审查机制其实已经建立了,但是执行力度还是比较弱的。对此她强调,对于单个外资银行可以列入实体清单,是不是公开大张旗鼓的做还是底下做可以再商榷。我们是有权力要求外资银行(不限于汇丰银行)必要时给中国的监管部门提供信息。为什么对美国监管部门就能开放客户信息而不能对我们开放?这是没有道理的。
建议二,设立“一带一路”的结算银行,避开其他国家的长臂管辖。
建议三,提升政府和行业协会、商会这样一些非盈利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风险预警、风险跟踪的机制,同时建立起信息沟通机制,为企业的出海保驾护航。二是要加强对出海企业的引导和监督,防止过度追求商业利益而在国际上影响自己的声誉。她表示,光靠企业自律恐怕是不行的,行业协会这类机构,甚至官方对出海企业的行为规范要有一定的监督和引导。
第四个建议,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快中国金融体制机制的改革。我前面说的中资企业走出去,服务能力不足,国际竞争力不足,这些现象从根本上说是中国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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