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及医院、学校、基金会……云南将41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0月15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云南省41家社会组织因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年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受到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一)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二)不给予资金资助;
(三)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四)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五)作为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
(六)实施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总台央视记者 陈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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