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吉林信托四任董事长落马背后:曾为“先锋系”关联公司融资
本报记者樊红敏 郑利鹏 北京报道
9月27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官网通报,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报道显示,邰戈是吉林信托第四任出事的董事长。此前吉林信托已经有三任董事长身陷囹圄,其中两位董事长的违法违规行为均系在担任吉林信托董事长期间。
股东结构单一
根据公开履历信息,邰戈2016年9月任吉林信托总经理;2018年2月任吉林信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6月任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
邰戈被调查的原因,目前尚未明确,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前三任落马董事长中,除第三任董事长李伟系因在担任中共吉林省白山市委书记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查之外,第一任董事长张兴波、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均因在吉林信托任上牵涉违法犯罪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张兴波曾在担任吉林信托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财务。
高福波则被检方指控,在担任吉林省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吉林信托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侵吞公共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关于吉林信托董事长连续落马的原因,记者采访多家信托公司高管、管理层人士获得评价是:“这与吉林信托股东结构单一(基本吉林财政厅持股)有很大关系,其董事长亦官亦商,在‘钱袋子’和‘官帽子’之间行走,需要极高的个人克制力。”“吉林信托已非单纯的信托公司问题,政府干预太大,没人愿意出来担责,想担责的又被直接追责。”
此前曾有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称,国有信托公司一般要靠制度反腐,出事的信托公司,往往都是有高管参与的窝案或是管理制度松散,这类信托很多都是某高管“一言堂”,掌握了太大的权力。
天眼查显示,吉林信托注册资本15.96亿元,吉林省财政厅持股97.49%。据了解,信托公司系吉林省正厅级单位,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是组织部发文任命。
内控短板伴随多年
实际上,吉林信托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的短板显而易见。
根据吉林信托年报,2018年4月至6月、2019年7月12日至7月31日及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原吉林银监局、吉林银保监局曾对吉林信托进行现场检查,并于检查后下发了《现场检查意见书》。
吉林信托方面则根据《现场检查意见书》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记者注意到,两次整改方案中,出现的关键词均包括“强化内控执行力度”“夯实内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制度约束与制衡机制”。
2019年8月19日,吉林信托因“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被吉林银保监局处以4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吉林信托方面也曾意识到问题所在,并尝试改变现状。
吉林信托2018年、2019年年报均提到:“吉林信托是国有全资公司,多元化股权结构没有建立起来,体制、机制不够灵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发展活力的完全释放。”
在2018年年报中,吉林信托方面表示,公司作为国有全资企业,由吉林省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能,报告期内批准的事项包含:2018年9月4日,吉林省国资委《关于省信托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不过,目前没有进一步消息。
或利用信保基金处理不良
采访过程中,多位不同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在向本报记者分析吉林信托特点时提到,“边缘”“低调”,“政信、地产类项目都不突出”,“业务上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竞争较少”。
记者注意到,与多数信托公司信托资产主要运用于基础产业或房地产领域不同,吉林信托信托资产运用于实业领域占比明显较高。
吉林信托年报显示,2015年至2019年,其信托资产分布于基础产业、房地产业、实业的占比分别为15.63%、10.56%、52.03%;10.31.%、11.63%、58.80%;3.72%、6.36%、72.23%;1.92%、7.67%、69.93%;2.04%、6.70%、64.64%。
按照业内观点,对信托公司而言,工商企业类项目违约更为棘手,因为该类项目爆雷难以回收,违约后兑付的可能性较房地产信托和政信信托更低。
事实上,除董事长接连落马之外,逾期踩雷事件已成为吉林信托近两年被业内关注的另一大原因。
本报记者注意到,除目前已被业内广泛关注的汇融50号、汇融38号、汇融16号等踩雷事件之外,吉林信托存续项目中有多笔业务或存在不良风险。
如,天眼查显示,大连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巴巴多斯MSM(Barbados)SRL公司、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质人,分别于2017年7月14日、7月31日、11月7日,向吉林信托出质了一笔股权。
记者注意到,上述三家公司均为“先锋系”关联公司。
公开报道显示,“先锋系”掌门人张振新2019年9月份客死海外,先锋系被曝债务黑洞达700亿元。而上述三笔股权质押目前尚在有效状态。
在上述背景下,2019年6月份到年底,吉林信托曾先后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基金”)出质3笔股权。
具体来看,企查查显示,2019年6月26日,吉林信托向信保基金出质股权8000(单位不明),被出质股权标的企业为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吉林信托分别向信保基金出质两笔股权,出质股权数额分别为2320万元、5129万元,对应的出质股权标的企业分别为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有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信保基金根据各家实际情况,给每家一部分信用额度,超过此额度就要提供抵押、质押,或大股东担保。按此理解,也就是说,吉林信托在信用额度用完之后,又进行了股权质押借款。
另外,2019年12月20日,吉林信托还向吉林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出质了一笔股权,出质股权数额为2900万股,出质股权标的企业为大连乐特投资有限公司。
此前,曾有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称:“银行给信托公司是同业贷款,本来就不太常见。原则上信托公司并无太多外部资金需求,相应业务规模必须配套相应资本金。银保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各项指标都很严格。除上市融资、股东贷款、信保基金等情况外,信托不允许负债运营。”
关于上述融资,某信托公司管理层人士分析认为,所融资资金应该是用于处理不良。另外一家信托公司管理层人士则向本报记者透露,2017年之前,除个别项目之外,吉林信托的大量风险项目均进行了刚兑。
年报显示,2019年吉林信托实现营业收入5.88亿元,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大幅下滑46.85%;规模方面,截至2019年末,吉林信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649亿元,排名行业倒数,较2018年缩水25.64%。不良率方面,2019年,吉林信托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也出现3.45%上涨,达到11.61%规模。
公开数据显示,2014至2016年吉林信托不良率分别为35.25%、23.25%、22.87%。
就相关问题,记者多次致电致函吉林信托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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